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办理办法》),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四)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8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5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高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各区县及其他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2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4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swsmkyc@163.com。
2.《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2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并以“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1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5项,项目经费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36项,项目经费每项1.5万元。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语委办的同志作为申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组织、材料报送等工作;同时,请各单位填写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
2.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4月25日,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swsmkyc@163.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林、彭成,023-4285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