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8 17:29:34

    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研究,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与装备、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与科技教育、高校在线课程建设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以《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

    (二)课题类别

    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根据申报质量,评审确定。

    二、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立项指标不超过30项。重点课题由市教育基金会给予资助,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中小学或因特殊情况确实找不到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作推荐人的,可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二)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高校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其它申报单位不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下同)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方式

    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http://kyc.swsm.edu.cn/)首页,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选择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进行填报。

    五、课题管理

    1.本专项课题委托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管理。

    2.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由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报送市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3.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逾期将自动撤项处理。

    六、申报时间

    课题申请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5月16日。

    七、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林、彭成 023-42855095

    申报系统联系人:易俊杰 15828452015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 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