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0 10:43:49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结题材料,确保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好2022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于51-630日开展,下半年于101-1130日开展。

    (一)各单位对本单位逾期未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能够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个别研究难度大、已逾期超过1年的项目,本年度确实无法完成的,按程序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

    (二)2021年以前(含2021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5月或10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二、结题材料

    按照签订项目合同规定,满足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合同书

    3.中期检查报告书

    4.项目调整申请表

    5.结题验收表

    6.结题评审意见表

    7.研究报告

    8.研究成果复印件

    (1)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复印件;

    (2)著作: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

    (3)专利: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三、结题材料装订制作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面竖装(胶装)。

    2.结题材料装订的封面请使用白色莱布尼纹纸,封面的内容参见附件5。

    四、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6日12:00前将结题材料第1至8项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包括word版和pdf版按照装订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swsm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文件夹命名方式:项目编号-姓名-项目名称,例:张三-KY2021001-关于民办本科院校学业评价研究)

    五、结题验收程序

    (一)工作安排

    科研处将在117-118日对此次提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材料初审,并公布通过材料审核予以进行结题验收的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根据初审后公布的名单,组织本单位项目召开结题验收会,完成结题相关材料,并交科研处。教辅行政部门承担的项目按照学科专业相关归属到各学院进行验收。

    (二)结题验收要求

    各部门项目组自行聘请项目相关领域评审专家3人(均应为高级职称)组成评审组,并设置1名评审组长。采取会议结题评审方式,由结题评审专家组在会议现场出具专家组集体结题评审意见(见附件)。

    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主要议程

    1.项目负责人作项目研究报告;

    2.项目组成员补充发言;

    3.评审专家质疑及答辩;

    4.结题评审专家组查阅项目研究相关资料,评审项目、形成结题评审意见;

    5.结题评审专家组组长宣读结题评审意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

    材料报送:

    1.专家组集体结题评审意见表1份;

    2.项目结题验收会简报1份(附现场照片3-5张);

    3.装订好的结题材料3份。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111512:00前完成结题验收,并交相关材料到科研处(电子版发到邮箱:swsmkyc@163.com)。

     

    联系人:刘林,彭成;

    联系电话:023-42855095

     

     

     

     

     

     

     

    附件:

    1.结题评审意见表

    2.结题验收表

    3.研究报告

    4.中期检查报告书

    5.封面和目录          

    6.项目调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