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拟启动2023年度国家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发动学院具备申报条件老师积极申报。原则上要求全校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均须申报。
(二)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老师。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35岁以下(预估国社科1988年3月5日后出生,国自科男性1988年1月1日、女性1983年1月1日)教师,可申报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必须35岁以下。
(三)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应有实质性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二、申报安排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申报组织工作。
(一)提交选题论证表。时间:2022年11月28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2022年11月28日前,各申报人完成《选题论证表》并将电子版报送学院,学院收齐电子版后发到邮箱:swsmkyc@163.com(文件命名:XXX学院国家XXX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
(二)组织选题论证会。时间:2022年12月9日前。
科研处会同各学院组织开展选题论证会,分学科邀请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并面对面反馈修改意见。
(三)提交项目申请书。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各申报人完成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暂按2022年度版的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学院收齐纸质版(A3打印,一式三份)后,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swsmkyc@163.com(文件命名:XXX学院国家XX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至科研处另行通知。
(四)学校组织各学科辅导沟通会并邀请专家评审及形式审查。时间:2023年1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分学科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辅导和沟通,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并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提升申请书的申报质量,科研处将直接反馈意见至学院,请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
(五)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获得学校评审通过的老师,按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的时间,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林,彭成;
联系电话:023-42855095。
附件:
1.项目选题论证表
2.项目选题汇总表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