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按照《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专区申报评审表》,将《评审表》的WORD版、PDF版和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打包发到校科研处邮箱。
校科研处邮箱报送材料规范:
成果目录名: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姓名-单位
其中成果类型为: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书
成果目录内文件名:
申报评审表.doc
申报评审表.pdf
成果正文及成果佐证材料.pdf(单个word或pdf文件不得大于50M,若超过50M,可以分成多个文件)
2.校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统一盖公章、汇总填写《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3.校科研处通知审核通过的申报者及时到“重庆云课堂”中填报申报材料。
材料包括:
(1)《评审表》WORD版
(2)《评审表》加盖单位公章PDF版
(3)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PDF版
填报地址:http://www.cqykt.com.cn/match/match/join/details?itemId=235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审核要求
1.申报者提交电子材料到校科研处邮箱时间:
2025年11月5日。
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时间:
2025年11月7日——9日。
校科研处报送汇总材料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2.区县规划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参评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审核申报者资格和参评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规定申报条件,并对审核结果承担责任。
3.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和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29个学科评奖材料数据会互相查重,不得重复申报。
4.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线上推荐评审。未在“重庆云课堂”中报送申报材料的不予评审,虽在“重庆云课堂”中报送了材料但未在《汇总表》中的不予评审。
5.市规划办咨询电话:谢老师63853100
校科研处咨询电话:胡老师023-64289499
校科研处邮箱:460294669@qq.com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2.“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区县汇总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