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外贸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及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聚焦人工智能时代师范教育转型发展核心命题,探索“技术-教育-师范”三元融合的实践路径,切实提升师范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启动2025-202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师范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
项目立项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二)项目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教学单位遴选、推荐,原则上一个教学单位报送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
(二)鼓励教学单位向中青年教师适当倾斜,鼓励各单位建立科研团队集体申报,项目组应吸收具有创新意识、科研能力的学生参研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相关说明
1.项目选题应契合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科技自立、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
2.项目选题要注重应用型科研与协同创新,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产学研结合或国家和地方急需发展的研究领域给予重点倾斜。
3.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用性,要有可持续研究的价值。
4.项目负责人应是本校在职教职工,项目组成员应专业相关、结构合理,成员要切实参与项目的申报、研究过程。
5.科研项目结项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成果奖励、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结项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2025-2026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项目:XX项目(项目编号)”。
6.项目负责人当年申请校级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校级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申报:
(1)申请人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或以前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未按要求结题验收。
(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社科项目中已获得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不得进行多头申报。
(4)教改项目不能作为科研项目进行申报。
(5)不属于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6)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1.请各单位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24:00前,组织申报者登陆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中新版“科研系统”,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请各单位管理员根据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现场提交
各单位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并提交纸质的《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纸质件需所在单位签章。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各单位名称命名。请于2025年12月15日17:00前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到科研处(A校区250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wsmkyc_xkb@163.com,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18660046361。
附件:
附件1:2025-202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师范教育专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5-202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师范教育专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