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各类经费报销标准》(渝贸院发〔2026〕11 号)规定,按科研经费不重复资助、不重复奖励原则,现对2025年度科研业绩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凡申报奖励的成果,若作为学校资助项目、专项任务或其他奖励的达成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本次扣除已获资助额,仅奖励差额部分。相关成果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科研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64289894
联系地址:重庆对外经贸学院A校区2教2508室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度科研业绩拟奖励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