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新重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0 14:41:4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重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4〕81 号)和《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 号)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 2026年新重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以下简称“青创人才项 目 ”)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支持全市青年科技人才围绕“416 ”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 ”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瞄准科技前沿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需求凝练科学问题 ,促进学科交叉,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

    二、支持方式与力度

    2026年共支持100项左右,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每项给予30万元市级财政经费支持。学校配套将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

    青创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二)研究方向属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符合“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相关领域。

    (三)一般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申报人选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支持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才;女性申报人选、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年龄在上述基础上可放宽2周岁。

    (五)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要科技成果。

    (六)在渝全职工作 2 年以上〔2024年7月(含)前在渝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保〕 ,且项目实施周期内在项目依托单位全职工作。

    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 已入选国家级和我市市级人才计划(项目)的科技人才或团队负责人不可申报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渝快办” 中完成注册,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求。依托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项目申报人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兼聘单位进行申报。

    (四)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和已主持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l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与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 2 项。 申请青创人才项目时,项目负责人不受已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 l 项的限制,获得立项资助后,计入本人主持在研项目总数。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报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 ,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项目一般由 l 个单位牵头承担,确有必要进行合作研究的 ,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 2 个。研发团队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参与人员 ,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3), 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七)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项目申报,严禁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上传涉密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取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本次项目申报的相关授权。

    (八)严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 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或者不同项目进行多处申报。

    (九)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前期研究成果时,应根据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人员顺序,不得虚假标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夸大个人贡献。

    (十)项目申请人在撰写项 目 申报书时,如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必须由人工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有关规定进行显示标识。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报书 ,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使用“渝快办”账号登录 ,选择“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智汇攻关—我的项目—通知公告”板块查阅申报通知。

    注册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渝快办—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智汇攻关”进行系统注册,注册后请先联系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二)申报书提交。项目申报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材料签字签章后以 PDF 格式上传,认真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

    (三)单位审核。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市科技局。如果依托单位设置有部门审核环节 ,按照“项目负责人提交——部门审核——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并在线提交 ,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提交、补充或修改。

    (四)申报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6 年 9 月 1 日,结束时间一律填写2029 年 8 月 31 日。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 目 申报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申报时限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09:00至7月15日(星期三)18:00 。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1日12:00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处2511杨老师处,科研处统一盖章后返回给申请人再上传至系统。请项目申报人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七、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项目人员签字页”、“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 ’承诺书”“配套经费承诺函”“项目依托单位意见函”等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相关材料签字签章后以 PDF 格式上传。

    (二)对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申请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四)具有专利任务指标的项目,获批立项后应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等 4 部门关于在市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的通知》(渝知发〔2026〕17 号)有关要求开展专利声明。

    (五)青创人才项目实行限项申报:

    中央在渝高校申报名额不超过 20 项, 中央在渝直属科研院所、在渝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上)、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市属高校申报名额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 5项。近三年内有本单位人员入选国家青年人才计划(项目)的,可适当增加申报名额。

    八、咨询电话

    (一) 申报咨询:

    校科研处:杨老师 qq:1083997300

    市科技统筹中心人才部 :023-67300853

    市科技局人才处 :023-67183829

    (二)系统技术咨询:

    “渝快办”账号注册咨询:023-87912832

    咨询电话 :023-67035473

    (三)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23-67265505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23—676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