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六个一”工程,提升学校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202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新时代高校党建和纪检工作等方向凝练选题,引导教师以高水平研究支撑“三全育人”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2.紧扣“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立足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围绕政策落实、产业发展和社会服务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兼顾基础理论探索与应用对策研究。
3.突出产教融合与服务地方。坚持“产科教协同、国内外开放”发展道路,面向重庆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内陆开放需求,结合合川、铜梁等地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鼓励校地、校企联合研究,促进成果应用。
4.强化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落实《2026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和学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季活动方案》部署,研究科研诚信、科学家精神、科技伦理及生成式人工智能规范使用等问题,以研究改进科研与学术支持工作。
5.支持学科发展,促进平台协同。落实学校“六个一工程”部署,鼓励各单位围绕主研方向凝练选题,依托科研平台与团队开展协同研究,注重成果积累、转化应用和决策咨询,支撑学科建设与特色发展。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
1.项目类别: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分别为两年和一年。项目起止时间、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及各类项目成果要求以立项文件或合同为准。
2.经费支持:学校对重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一般项目不安排专项经费,研究所需经费由项目组自筹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重点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3.学科类别:
(1)自然科学项目。支持数学、统计、计算机、人工智能、数据技术、网络安全、工业软件、物联网、云计算、机器视觉、区块链领域的基础与应用研究,鼓励服务产业和公共服务场景。鼓励围绕脑机接口、低空技术等未来产业方向开展探索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围绕经济管理、开放发展、社会治理、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语言文学、文化艺术、体育健康等领域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要问题为研究内容。
(二)申报范围与专项设置
本年度科研项目按下述专项组织申报。各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科研平台及团队研究基础,在专项范围内凝练重点研究方向,统筹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明确所属专项,并与所在单位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相衔接。
1.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支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数智赋能思想政治教育、“大思政课”建设、课程思政、“三全育人”、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红色资源数字化育人、青年价值认同培育等研究;支持辅导员围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育人、就业育人、“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及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等开展研究。
2.党建纪检专项。立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高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党建与事业发展融合、廉洁文化、监督责任衔接与整改成效等问题开展研究,巩固拓展有关学习教育成果。
3.“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研究专项。围绕国家和重庆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及已正式发布的相关专项规划,聚焦产业发展、内陆开放、公共服务、城乡融合、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现实问题、推进机制、政策落实等开展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4.产教融合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专项。立足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对接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任务,聚焦合川、铜梁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支持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城乡融合等方向,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布局和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校企联合研发、技术服务、产业人才供需对接、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研究与实践,深化产教融合与校地协同。注重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性调研,积累区域经济数据、企业案例和政策实施资料,形成具有连续性的研究成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服务支持。
5.人工智能赋能学科发展与创新研究专项。面向全校各学科专业,支持依托现有学科优势和研究基础,围绕人工智能与专业领域融合中的前沿问题、研究方法创新及行业应用需求开展研究,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协同攻关。重点支持学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学科(国际商务、电子信息、音乐、数字经济、戏剧与影视、教育、旅游管理),通过人工智能与专业研究的深度融合,突破现有研究在数据处理、复杂问题分析和应用验证等方面的局限,深化特色研究方向,注重积累专业数据、典型案例及代表性成果,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具有持续研究能力的科研团队,为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提供支撑。
6.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项。落实《2026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结合学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季“八个一”安排,围绕科研诚信教育体系建设、学术规范养成、科学家精神弘扬、科技伦理治理和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研究的使用规范与风险防范等开展研究,为学校宣讲教育和良好学术生态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形成可持续使用的案例、规范建议与教育资源。
7.卢作孚、陶行知思想及实践研究专项。依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和学校办学育人实践,围绕卢作孚实业救国、企业经营、社会责任与乡村建设,以及陶行知生活教育、创造教育、师德精神等教育实践开展研究。支持史料文献整理、思想阐释、历史实践与当代价值研究,关注其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育人、乡村振兴和地方文化传承的启示,推动成果转化为宣讲课程、育人案例和公共文化资源。
8.创新科研团队专项。支持学校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及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等开展协同研究。支持类脑智能与脑机接口、数字人文与文旅产业创新发展等前沿科学方向,结合团队研究规划,凝练研究问题,组织开展项目关键问题攻关和应用验证。注重通过明确的研究任务与成员分工,持续积累研究数据、技术方法及代表性成果,巩固特色研究方向,提升团队协同创新能力。
9.科研平台与重点实验室专项。支持围绕现有平台稳定研究方向开展专题研究、基础数据积累、科研协作与社会服务,形成能够支撑平台建设的代表性成果。
10.博士科研启动专项。博士科研启动专项资助对象为新引进博士以及我校教职工在读博士,以支持博士尽快确立研究方向,孵化出市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11.出版专项。资助具有研究基础和出版条件的学术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成果出版,支持成果整理与传播,提升学校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12.应用开发专项。面向已有研究基础和明确应用需求的成果,支持在项目周期内开展软件、工具、产品、技术或工艺的开发、验证与应用,鼓励结合企业和地方实际场景开展合作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应用价值的成果,支持相关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及成果转化。
13.创新创业专项。围绕提升师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创业项目培育,支持创新创业能力发展、师生协同创新、项目孵化与持续运营等开展研究。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研究和地方产业需求,吸收学生参与调研、研发与实践验证,形成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实践案例和创新创业项目。
14.基于新文科实验室的科研育人模式研究专项。立足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文科学科特色,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鼓励结合现有科研平台与项目,围绕科研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师生协同研究及育人成效评价等开展科研育人模式研究,为后续新文科实验室的功能设计与育人机制建设提供支撑。
三、申报要求
(一)组织与人员要求
1.强化单位统筹与有组织科研。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与科研平台建设需要,结合现有研究基础和团队优势,凝练本年度重点研究方向,统筹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应与学院确定的研究方向相衔接,注重集中研究力量、持续深化研究主题和有序积累研究成果,避免选题分散、研究内容重复。
2.实行限额申报与择优推荐。各学院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研究方向布局、科研队伍和项目实施条件,组织项目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推荐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必要的研究基础和可考核的预期成果,优先支持能够支撑学科特色凝练、科研团队建设和后续深度科研培育的研究。机关、教辅单位应围绕本单位职能及相关研究方向统筹申报,由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统一组织评审。
3.项目负责人应是本校在职教职工,团队成员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切实参与研究,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单位协作,并结合研究需要吸收学生参与。
4.项目负责人当年申请校级科研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校级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二)选题与研究设计要求
1.项目选题应契合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科技自立、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引用,不得伪造资料或成果。
2.项目设计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做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可行,注重成果的可转化性和决策咨询价值。
3.科研项目结项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成果奖励、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结项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2026—2027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项目:XX项目(项目编号)”。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申报:
(1)申请人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或以前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未按要求结题验收。
(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社科项目中已获得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不得进行多头申报。
(4)教改项目不能作为科研项目进行申报。
(5)不属于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6)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与单位审核
1.请各单位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17:00前,组织申报者登录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中,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系统-我的空间-项目申报评审”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申报书(附件2)。
2.请各单位管理员根据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汇总报送
各单位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份,于2026年11月23日17:00前,将签章纸质件1份统一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A校区250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62124203@qq.com,文件以单位名称命名。不受理个人报送。联系人:蒋老师(QQ 562124203)
附件:
附件1:2026-202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6-202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