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2 10:20:14

校属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转设发展启动之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推进科技事业开新局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重点围绕高质量抓好“三大工程”,促进学校“六大计划”提档升级,以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根据科研工作年度计划,决定启动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

项目立项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项目

科学技术项目应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数字经济、新能源和智联网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制造、5G通信、新材料、大健康、节能环保、新型城镇化等产业领域开展研究。

2.人文社科项目

人文社科项目应聚焦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要问题为研究内容。

3.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应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三全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新时代如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

4.党建纪检专项

党建纪检专项应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

5.应用开发专项

应用开发专项应具有一定成熟度,有充分的前期研究基础,经过1-2年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能够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优先资助已有预研基础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选题。

6.科研平台专项

科研平台专项资助对象为拟创建区、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的校级科研平台,主要用于科研平台科学研究、项目培育、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

7.博士(学科建设)科研启动专项

博士科研启动专项资助对象为新引进博士以及我校教职工在读博士,以支持博士尽快确立研究方向,孵化出市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8.校企合作专项

校企合作专项应围绕社会所需,与市场接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发展素质教育,深化产教融合,与企业合作,学校根据企业资助经费按照一定进行配套。

9.现代产业学院专项

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为进一步服务学校人才培养,提升科研育人水平,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专项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现代产业学院,树立政产学研协同发展的示范性标杆。

(二)项目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教学单位初审,鼓励教学单位向中青年教师适当倾斜。教辅、机关单位统一报科研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二)申报立项不受数额限制,鼓励各单位建立科研团队集体申报,支持项目组吸收具有创新意识、科研能力的学生参研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相关说明:

1.项目选择应契合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科技自立、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

2.项目选择要注重应用型科研与协同创新,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产学研结合或国家和地方急需发展的研究领域给予重点倾斜,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3.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用性,要有可持续研究的价值。

4.项目负责人应是本校在职教职工,项目组成员应专业相关、结构合理,成员要切实参与项目的申报、研究过程。

5.科研项目结项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成果奖励、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结项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2021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项目XX项目(项目编号)”。

6.项目负责人当年申请校级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校级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申报:

(1)申请人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或以前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未按要求结题验收。

(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社科项目中已获得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不得进行多头申报。

(4)教改项目不能作为科研项目进行申报。

(5)不属于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6)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1.请各单位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17:00前,组织申报者登陆科研处主页(https://kyc.ccibe.edu.cn/),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请各单位管理员根据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现场提交

各单位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并提交纸质的《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纸质件需所在单位签章。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各个单位名称命名。请于2021年12月3日17:00前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申报书》各3份至科研处(44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swsmkyc@163.com,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联系人及电话:刘林、彭成 023-42855095。

附件:

1. 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2. 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 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