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创新发展,加强社科普及能力建设,提升社科普及供给水平,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社科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大局,紧贴群众需求,推出一批成系列、高质量、有特色的社科普及研究成果,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通俗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人文科学素养、普及科学知识和传播科学精神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思想性、时代性、群众性。项目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科普实践,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完成社科普及研究、作品创作。
(二)项目类型包括社科普及研究类和作品创作类。社科普及作品须为2022年8月31日以后创作,且未出版或公开发表。
(三)项目申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学术道德规范,未申报立项其它基金项目。
(四)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类为社科普及读物(含短视频),社科普及读物文字在1—10万字之内,为文字和图文类;短视频时长5—8分钟,分辨率1920×1080,帧率30PFS,格式为MP4、MOV,大小在300M以内,画面清晰干净,字幕完整,不带角标、台标水印(LOGO)、商业广告等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三、学科范围
此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二)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
(三)申报人填报项目参加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限制申报情形
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以上未结项指在2023年8月31日还未办理完毕结项手续的。
六、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地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七、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书》,报送纸质版2份,《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论证活页》《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一览表》,报送纸质版各1份,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某某单位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材料”。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申请人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和前期成果等情况,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
八、项目管理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是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和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积极申报,对批准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要按照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完善经费配套。
(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的日常管理,参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林、彭成,023-42855095。
附件:
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书(研究类)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论证活页(研究类)
3.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书(创作类)
4.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论证活页(创作类)
5.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