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9 17:07:58

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地落实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3)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四)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8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5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高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各区县及市级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4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word文档,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王××”。

2.《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并以“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4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6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40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1.5万元。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以上材料请于202452日提交到学校科研处办公室(A校区2501)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swsmkyc@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林,彭成;

联系电话:023-42855095。


附件:

1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