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09 09:34:42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总结提炼教育督导典型经验、推广运用优秀教育督导研究成果,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督导研究工作,促进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六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典型案例

1.案例内容

围绕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扣《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经常性督导事项,以及“双减”督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学科教学督导、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督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导等综合、专项督导事项,开展的督导工作以及总结、提炼的经验和反思。

2.案例要求

1)案例要充分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确保真实性、专业性、适用性,突出实践性、生动性、原创性、启发性,文字精炼、表现力强,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2)案例结构包括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反思三个基本部分。可参照教育部官网站“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栏公布的案例(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1/s8393/ztzl_09/)。

3)案例参评范围: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督导案例评选活动的案例。参评过的案例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再参评。已公开发表的案例,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案例的扫描件,可以参评。

4案例作者身份须是专兼职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或者其他教育督导工作人员。每篇案例作者不超过2名,排名第一的作者限参与1篇案例,排名第二的作者参与案例不超过2篇。

(二)研究论文

1.论文内容

对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督导政策、教育督导实践问题的理性思辨与实证研究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中外教育督导史研究、教育督导制度综述与比较、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双减”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数字化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方面。

2.论文要求

1)注重论文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性等方面的统一,突出论文的创新性、应用性、指导性,格式规范、文字精炼,字数限5000字左右。

2)论文应针对某一个(类)问题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文章结构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思路清晰、方法科学、真实有效。

3)论文参评范围: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督导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参评过的论文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再参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的扫描件。

4)论文作者身份须是各级各类督学及其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包括高校校内教育督导评估(评价)机构、教育督导研究机构的人员。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2名,排名第一的作者限参与1篇论文,排名第二的作者参与论文不超过2篇。

二、评选程序

(一)单位评审推荐。各区县、高校、直属单位制定初评方案,严格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单位)报送案例及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推荐前须对拟推荐的未公开发表的案例和论文进行查重,并下载“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及初评结果证明材料随案例和论文报送。重复率超过20%的案例和论文不得推荐上报。

(二)专家评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推荐报送的案例和论文及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单位推荐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按典型案例、研究论文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三)结果公布。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对拟获奖的案例和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案例和论文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在获得一等奖的案例中择优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推荐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不弄虚作假。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教育督导案例及论文不需查重,但须在案例或论文的显著位置注明“刊载于……报刊/杂志……期”。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需对征集的案例和论文严格把关,初评后推荐。一般性工作计划、方案、安排、总结、汇报材料、讲话稿、课例、教案、学案、著作、教材、文集、汇编、译文、记叙文、诗歌、散文、课题/项目研究报告和工作报告、教育教学故事、教育政策文件等不得参评。已参评过的案例和论文不得参评。与教育督导评估、质量监测评价等无关的案例和论文均不得参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规范报送。按《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基本格式》(见附件2),连同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教育督导典型案例或研究论文汇总表(附件1)以及初评结果证明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统一以“学院+姓名”为文件名,压缩后2024913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swsmkycbgs@163.com。案例和论文均不报送纸质件。

联系人及电话:胡静婷、彭成,64289285


附件:1.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汇总表

2.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基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