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好2022年度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科学研究委托专项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结题工作于5月6日-5月24日开展。5月16日开展现场结题验收会,5月24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能够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个别研究难度大、已逾期超过1年的项目,本年度确实无法完成的,按程序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
二、结题材料
按照签订项目合同规定,满足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合同书
3.中期检查报告书
4.项目调整申请表
5.结题验收表
6.结题评审意见表
7.研究报告
8.研究成果复印件
(1)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复印件;
(2)著作: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
(3)专利: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三、结题材料装订制作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面竖装(胶装)。
2.结题材料装订的封面请使用白色莱布尼纹纸,封面的内容参见附件5。
四、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4日12:00前将结题材料第1至8项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包括word版和pdf版按照装订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swsm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文件夹命名方式:项目编号-姓名-项目名称,例:张三-KY2021001-关于民办本科院校学业评价研究)
五、结题验收程序
(一)工作安排
科研处将在5月15日对此次提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材料初审,并公布通过材料审核予以进行结题验收的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根据初审后公布的名单,组织本单位项目召开结题验收会,完成结题相关材料,并交科研处。教辅行政部门承担的项目按照学科专业相关归属到各学院进行验收。
(二)结题验收要求
各部门项目组自行聘请项目相关领域评审专家3人(均应为高级职称)组成评审组,并设置1名评审组长。采取会议结题评审方式,由结题评审专家组在会议现场出具专家组集体结题评审意见(见附件)。
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主要议程
1.项目负责人作项目研究报告;
2.项目组成员补充发言;
3.评审专家质疑及答辩;
4.结题评审专家组查阅项目研究相关资料,评审项目、形成结题评审意见;
5.结题评审专家组组长宣读结题评审意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
材料报送:
1.专家组集体结题评审意见表1份;
2.项目结题验收会简报1份(附现场照片3-5张);
3.装订好的结题材料3份。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24日12:00前完成结题验收,并交相关材料到科研处(电子版发到邮箱:swsmkyc@163.com)。
联系人:刘林,彭成;
联系电话:023-4285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