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5 14:45:22

校属各单位:

为方便职称评审工作,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全面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协同完成高校的科研统计,现对各单位本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

(一)统计范围

学校教职员工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学术著作、获奖成果(科研相关)、成果转化。

本专科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

(二)统计时段

2024年1月1日-10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统计内容

1.各单位核对学术论文、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成果核对表(附件1),如有新增、修改内容在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上填写,SCI、EI、SSCI等检索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扫描件

2.各单位统计专利、学术著作、获奖成果、咨政报告、成果转化并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收集专利彩色扫描件,收集学术著作原件,获奖成果、咨政报告、成果转化材料彩色扫描件

(四)统计要求

1.学术论文。原则上统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名单中,并且在知网、万方、维普、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只统计本校教师、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是本校的论文,书评性文章不参与统计。

2.专利。统计范围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对我校作为第一产权单位(专利权人)的国家级专利成果进行统计。

3.科研项目。统计我校教师作为主持人的横向项目、纵向项目。

4.学术著作。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考试指导等形式的著作,其中编著、教材等仅统计主编。

5. 获奖成果。获奖成果含音体美获奖,统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相应级别科研成果奖。

6. 咨政报告。统计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咨政报告。

7.成果转化。统计我校主持或参与开发的、可转化的应用型科技成果,包括国家(行业、部门)、地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支持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统计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本次统计实行全校教师统计。科研统计工作涉及面较广,任务繁琐,各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填报数据,杜绝虚假、错误数据。

2.本次统计数据作为年度学校、学院年度统计依据。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教职工做好本年度科研统计工作。

3.为保证成果统计数据的严谨性,避免重复统计,对由多名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统一由第一作者报送各部门,各部门再汇总后报送学校科研处

、工作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科研联络员汇总后于2024年11月11日17:00前将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及相应成果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gk@ccibe.edu.cn。同时将学术著作原件交合川A校区二教学楼5楼科研处(2501)。

联系人:胡静婷、彭成;联系电话:13618213138。


附件:

1.2024年度科研成果核对表

2.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