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征求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意见的函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5:10:20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清单》(合委教领发﹝202111号)、《在合高校需要区委区政府解决事项清单》(合委教领发〔202415号)等文件要求,促进在合高校、研究院所等机构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实现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制订了《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如有意见反馈,请于12月27日17点前将意见反馈至科研处邮箱kyccgk@ccibe.edu.cn






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

组织申报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完善全区科技创新体系,促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实现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开展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自主建设且正常运行的实验室;依托单位每年为其建设发展提供运行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聚焦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紧密结合我2446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获得应用的科技创新成果,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水平处于在本区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市内或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具有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汇集的核心人才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且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30%

(四)实验室场地空间相对集中,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3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与研究方向配套且满足研究需求,软件开发等研究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标准。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

二、认定程序

(一)由第一依托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自愿填写《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报区科技局,并附上相关佐证资料。依托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多个依托单位联合组建的实验室,应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拟定通过评审的区重点实验室名单,经区科技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后予以授牌,统一命名为“XXX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

三、政策支持

对认定的区重点实验室,由区科技局优先支持区级科研项目,给予科研经费补助,优先认定区级相关人才及团队称号,重点推荐报送市级科研项目、市级科技拔尖人才团队。

四、绩效评估

区科技局对区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五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每年开展部分领域的区重点实验室评估。重点考察区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和目标完成、研究水平与贡献、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创新绩效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区重点实验室限期半年整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以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的实验室不再列入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序列。

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突出优势特色,加强统筹谋划和审核把关,按照认定条件组织申报。

2.申报资料。请将附件(含与申报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并电子版报送区科技局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