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4 09:29:25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科学研究对高等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5年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项目面向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需求,重点资助教育考试实践及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推动教育考试业务创新的应用研究,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请人原则上应按《重庆市2025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超出指南范围的,需详细阐明必要性。重点项目如有无人申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申报质量不高等情况,将委托具备研究实力和条件的单位或人员承担。

重点项目研究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一般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获准立项的项目起始时间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二、申报限额

各区县(含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2项;各高校、直属单位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课题项目类别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本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各高校以及有关直属单位。

(二)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管理要求等请参阅《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2)。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已获市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支持的,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科研管理或招生管理的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对申报项目择优遴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所填信息及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填写《2025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各申报人应于2025年3月6日(星期四)前将申报书(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A校区第二教学楼501室);同时现场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的WORD版及PDF版电子件。

(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限额范围内组织项目遴选,并以区县为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为教育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的,申报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需同时加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报送要求按照本条第四款执行。

(六)本项目由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支持,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支持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八)202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或申请延期,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新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林,任晓珠;联系电话:023-64289285。


附件:

1.重庆市2025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指南

2.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3.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

4.2025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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