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重庆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08:21:3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 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档函〔2025〕11号),为切实推动 我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时做好2025年度国家档案 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分为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自主选题应根据 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 方向确定,自主选题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重点项目”所列内容中选择,具体研究成果可在给出的主要预期成果上适当扩展。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和项目经 费支持额度,已由国家档案局明确,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档案 局科技项目有关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档案局官网,在 “ 通 知 公 告 栏 ”  (https://www.saac.gov.cn/daj/tzgg/list.shtml)。

三、申报程序

( )填写信息。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 ( “ 平 ” , 地 址 https://service1.saac.gov.cn)填写项目信息。首次申报单位 应在平台注册成功后再进行操作。项目信息填写应真实、 准确、客观,确认填写无误后,于3月19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如需项目指导,请于3月12日前完成提交。

(二)审核评审。市档案局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于4月1日前组建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预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三)完善手续。拟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带二维码的项目任务书,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于4月2日前扫描上传平台。

(四)推荐申报。市档案局对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向国家档案局统一推荐申报。推荐申报结果以国家档案局,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 )加强动员组织。要深化对档案科研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提高工作效能、推动高素质人才建设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切实整合 资源和力量谋划参与项目申报。

(二)科学确定选题。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瞄准档案工作短期需要和长远需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确保成功立项 后能按时推进,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落实项目保障。要制定有力举措,做好科研项目人员、物资及经费等保障。成功立项的项目要将项目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联系人:科研处胡老师;联系电话:023-64289285。



附件: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