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5-03-23 20:27:34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行动计划(2025—2027年)》要求,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与“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细分领域,布局一批概念验证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现启动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二、功能定位

概念验证中心是对科技成果从技术、市场、产业等维度进行验证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旨在验证技术可行性、判断商业价值、评估市场潜力等,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形成产品、迈向市场化产业化应用。

三、基本条件

概念验证中心应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验证中心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经验。建立为项目提供验证与试制、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团队,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和专职技术经理人。建立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顾问专家团队,主要负责项目遴选和评价。

2.单独或合作设立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资金(基金),能够为具有转化价值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拥有概念验证服务相关资源。能够提供创业辅导、产业资源、投融资等关联服务。有用于概念验证服务的固定场地,及自有或者合作共建的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

4.具备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的对外服务机制。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建有聚焦服务1-2个产业领域、来源稳定的项目库。有一定数量的在库项目;近两年,完成了一定数量的项目验证,有概念验证服务收入或在渝落地转化项目。

四、遴选方式

1.依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报送。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定建设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4月11日(星期五)12:00前将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单位信息汇总表及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盖章后报送科研处(A校区2508),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swsmkyc_xkb@163.com。联系人:王老师、姜老师,023-64289285。


附件:1. 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单位信息汇总表

2. 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