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5-04-22 09:23:53

    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支持拥有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科创团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在渝落地发展,种子基金将主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重点团队,发掘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其发展,现向各单位定向征集2025年度拟申请种子基金支持项目。

    一、征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

    二、行业领域

    产业方向符合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导向。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未来能源、先进制造、公共安全等领域。

    三、征集对象

    (一)资格条件。申请种子基金的科创团队和科技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的初创科技企业,以及拟落户重庆的科创团队。

    2、初创期科技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未设立企业的科创团队,应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 6个月内在渝设立企业。

    3、科创团队应持有企业股权,并有现金出资。

    4、企业持有的科技成果产权明晰。

    (二)重点支持对象。重点支持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

    1、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在行业细分赛道位居前列,核心技术有利于提升全市产业竞争力;

    2、持有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市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技奖励或具有引领性、原创性;

    3、拥有与主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

    四、支持方式

    (一)投资方式。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

    (二)投资额度。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项目只进行一轮投资。

    (三)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四)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投资退出。种子基金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清算退出等途径。

    五、支持流程

    (一)项目征集。各区县、高校、科研院所等组织项目申报。

    (二)专家评审。对征集项目进行初审后,抽取产业、投资、技术类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三)尽职调查。对评审通过项目开展尽职调查,论证投资可行性,评估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拟定项目投资方案。

    四)投资实施。将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调查报告、投资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经市科技局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实施项目投资。

    六、申报内容

    各推荐单位组织申请团队或企业填写附件1、2和《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有支撑材料的可添加附件提供,涉及商业或技术秘密及其他不便透露的信息可暂不填写。

    七、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区域、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项目,统一将附件1、2和《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2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科研处将统一申请用印。

    联系人:胡老师、顾老师,023-64289499;电子邮箱:kyccgk@ccibe.edu.cn。


    附件:1. 重庆市种子基金项目申请推荐函

    2. 重庆市种子基申请项目汇总表

    3. 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科技企业)

    4. 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科技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