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持续推进“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科研育人”战略,激发学生崇尚科学、勤奋钻研的热情,提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素养,同时选拔培育优秀科研项目,为“挑战杯”“互联网+”等高水平竞赛奠定基础,校科研处现启动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面向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成员同期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团队成员(含负责人)5-10人,须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已有未结题项目者不得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成员考虑不同年级梯队,支持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创项目)结合申报。
二、项目类型与名额
1.创新训练类。该类项目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研究报告的撰写、成果(学术)展示交流等工作。注重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学生参与研究的独立性。
2.创业计划类。该类项目须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采用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注重考查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3.名额分配。每个二级学院4项(有经费项目1项、无经费项目3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立项(2025年6月-7月)
(1)单位推荐。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同学请如实填写附件1或附件2,并将上述文件的电子稿于6月27日前打包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在内部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和选拔;经专家评审、选拔后,确认推荐团队,并由学院统一填写推荐名单(附件3)。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2)学校审批。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并公布入选项目名单。
2.中期检查(2025年9月)
(1)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至科研处。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项目:无故未按照申报书计划进行研究的;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2)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被取消课题资格。
3.结题验收(2025年11月-12月)
(1)结题要求:有经费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普通期刊论文1篇或专利1项;无经费项目需提交5000字以上的结题报告(含调研数据、成果分析等)。
(2)科研处于2025年11月左右发布结题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将结题材料上报科研处。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结题不合格项目:申报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的;剽窃他人成果的。
(4)学校为结题项目颁发项目结题认定书。
四、项目资助
1.本次立项分为有经费项目和无经费项目两类:有经费项目每学院限报1项,资助经费1000元/项;无经费项目无经费资助。
2.项目立项后将划拨50%经费,通过结题验收后划拨剩余50%经费。
3.未通过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被撤消立项,同时追回资助经费。
五、材料提交
1.各单位确定申报人选填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并于2025年7月5日17:00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gzt@ccibe.edu.cn,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至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合川A校区)二教学楼5楼2511办公室。(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例:外语外贸学院-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2.工作联系:顾老师、龚老师;联系电话:02364289894、17726430883。
附件:
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申报书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创业计划类申报书
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