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4 15:45:55

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加强社会科学普及阵地建设,提升社会科学普及能力,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和制度化,区社科联决定开展第二批“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区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党校和社科类研究院(所)负责本单位下设机构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

申报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依托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关证明;

4.从业人员资质和学历证明;

5.近三年开展人文社科普及工作的情况材料等。

《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其它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各二级单位将《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5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办公室,《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swsmkyc@163.com。

(三)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二、评审和认定

区社科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为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被认定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或机构,由区社科联授予“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普及社会科学的义务。

三、建设和管理

(一)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接受区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和依据《合川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年需向区社科联报送人文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或基地自行负责;

(三)对工作卓有成效、建设特别优秀的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由区社科联择优推荐申报重庆市人文社科普及基地。

(四)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实行动态管理模式。

四、其他

联系人:刘林、彭成 023-42855095


 

附件:

1.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范围及条件

2.合川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3.《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