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4 15:48:03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支持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现就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课题属于教育部专项课题,主要面向立项(教育)建设的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团队设立,课题分为专业领域课题和公共领域课题,专业领域课题又分为重点课题和若干一般课题,每个重点课题设置若干子课题(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已将第二批创新团队按专业领域划分为相应协作共同体(附件2)。原则上,专业领域重点课题每个团队都可以申报,也可与协作共同体内其他团队协商,推举1个牵头单位共同申报;重点课题的子课题各协作共同体内每个团队都可申报,择优遴选;一般课题每个协作共同体可申报1-2个;公共领域课题各研究方向可申报1个。

三、各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所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主动申报课题;要主动与协作共同体内学校加强沟通、联系,协商重点课题研究申报内容,高职院校要争取成为重点课题牵头单位。

四、每个团队应当按要求申报专业领域重点课题的子课题、一般课题和公共领域课题。专业领域课题每个团队必须申报1-2项,其中1项必须为重点课题的子课题。申报人应是团队负责人或校领导,每个申报单位要联合不少于1家合作企业申报。

五、公共领域课题除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团队可申报外,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及相关高校等单位均可组织申报,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业教育研究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实践经验,每个单位限报1项课题。申报要联合行业企业、国家级基地、职业院校共同申报,合作院校原则上不少于3家,合作企业不少于1家。

六、专业领域课题及公共领域课题均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课题负责人应做好课题预算编制,并按制度规定使用课题经费;团队所在学校应当加强课题经费使用监管,确保课题经费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专业领域重点课题承担团队所在院校,为该专业领域协作共同体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共同体建设的筹划设计、组织协调、进程督导,并牵头制定共同体建设方案,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企、校际协同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定期研讨交流、人员互派、经验总结等,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共同体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建设任务。各申报单位应于10月25日前,通过“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网址:http://39.105.118.238:9090/)课题申报通道,完成申请书填报,并将申请书纸质件2份提交到学校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课题申请书电子档发到邮箱:swsmkyc@163.com。

八、第一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应认真总结建设成果,形成建设进度报告;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应按照申报时确定的建设方向和内容,形成建设进度方案,于10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及纸质件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九、联系人:刘林、彭成 023-42855095


 

附件:

1. 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共同体成员单位

3. 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支持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5.重庆市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共同体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