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拟定于2025年3月至4月举办第三届重庆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重庆市地震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协办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教委(教育局)、科协
3.承办单位:重庆市地震局信息中心
4.支持单位:重庆广播电视集团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比赛方式
1.区县选拔赛: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教委(教育局)、科协联合开展参赛选手的评审选拔工作,推选不超过3部讲解视频参加市级预赛。
2.市级预赛: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报送的选手参赛视频进行评审,评选20名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3.市级决赛:初定于3月底4月初,采用现场比赛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选手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选手
从事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人员,科技馆、博物馆等场馆讲解人员,大中小学教师及在校大学生,应急救援志愿者以及关心热爱防震减灾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讲解要求
1.参赛选手以“防震减灾 科普先行”为主题进行讲解。选手根据大赛主题自由选择题目讲解,内容以防震减灾工作中的科学技术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主,可借助多媒体、设定场景、自带道具等各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
2.比赛内容由“我秀科普”个人展示和“我讲科学”自主命题讲解展示两个环节组成,现场比赛时选手依次完成各环节。
“我秀科普”为个人展示环节,限时1分钟,选手结合个人科普和科学传播实践与感悟进行现场讲述。可采用多种形式,鼓励特色和创意。“我讲科学”自主命题讲解环节限时4分钟,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进行讲解。讲解须突出内容的科学性,可通过表述特定场景和对象,借助多媒体等手段辅助讲解效果。自主命题讲解形式可以参考“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往届比赛视频。
3.讲解请使用普通话。讲解展示内容须具备科学性和普及性,包含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或科学精神。
四、评分标准和评分方式
(一)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我秀科普”为个人展示环节为15分,评委从科普能力和科普形象两方面综合评分。“我讲科学”自主命题讲解环节为85分,评委从科普内容、科普方法两方面综合评分。
(二)用时要求
“我讲科学”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不足3分钟扣1分,超时10秒(含10秒)后讲解终止并扣1分。
“我秀科普”个人展示限时1分钟,超时终止,不扣分。
(三)评分方式
决赛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为选手的评委得分。将选手的评委得分及超时、少时扣分的分数相加,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则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四)技术要求
决赛现场由选手配戴耳麦(或持话筒),拿遥控器或激光笔,全程自行操作视频或PPT等播放设备,不得由别人协助。大赛指定使用WPS进行演示,建议使用WPS制作,在PPT嵌入或关联视频文件请使用WMV格式,视频页面播放方式选择自动播放(PPT仅限选手本人操作,请勿设置单击播放)。个性化字体请嵌入PPT并提供字体文件(云端字体可能存在兼容性异常)。
若播放文件为视频,格式请使用MP4,视频编码要求H.264(为避免兼容性异常导致播放卡顿,请勿保存为H.265格式),视频声音请采用双声道立体声,请勿将音轨配置到单一声道,分辨率使用1920*1080,文件不大于500M。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根据区县赛事组织和选手推送情况,综合确定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赛事宣传
本次比赛将邀请重庆之声、重庆日报、新华网、华龙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报名要求
请各选手于3月16日18点前将参赛视频(“我秀科普”个人展示视频和“我讲科学”自主命题讲解视频)发送至指定邮箱kyccgk@ccibe.edu.cn,邮件名称请备注: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区县+联系电话。个人展示视频和自主命题讲解视频统一用MP4、AVI或MPG格式,画面比例16:9,像素尺寸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八、其他要求
1.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参赛选手须承诺作品不涉及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名即视为同意主办方使用与赛事相关的图片、音视频等资料用于公益宣传。
3.作品文案、PPT严禁抄袭往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全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优秀作品,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4.推荐单位需确保参赛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讲解内容无政治性或科学性错误。
5.决赛期间,选手所在区县可有1-2名领队。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领队、观摩人员等相关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6.本通知内容由大赛主办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