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提升重庆市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培养我市艺术科研队伍,经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坚持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实践创新,全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范围
艺术基础理论、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文化旅游、非遗。
课件设计、纯教学类、教改类、纯技术类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在研的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可申请。
3.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一般项目,原则上负责人为在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含39岁)。
四、项目经费与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费1万元。
2.最终成果要求,重点项目需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10万字及以上),或公开发表1篇CSSCI来源期刊或北大中文核心的权威期刊论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公开发表2篇学术期刊论文。
3.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2年。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通知》附件中填写《申报书》及“活页”。
2.申报书双面打印,签字处由该填写人签字。
3. 请于4月7日上午10点前提交《申报书》纸质件5份(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申报书》、“活页”,以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425786661@qq.com。(每个申报者的电子版《申报书》+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包里,命名方式:姓名+项目名称)
4.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提交后不予退还。
六、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A校区2501室)
联系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3-64289285
附件:
1.《2025年度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