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市,锻造一支高素质教育咨政决策队伍,不断提升教育咨政决策的研究力和服务力,现就做好第二届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各校、各单位要严格条件进行推荐。推荐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政治素养、良好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二)专业能力强。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功底,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准确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具有前瞻性的教育创新思维和丰富实践经验。
(三)咨政业绩好。原则上要能反映本区县、本校、本单位工作亮点、能精准剖析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近3年来,本人独立或主持起草的教育改革发展类咨政决策报告被区县党委政府、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或获得市级咨政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的,市教委优先确定为咨政决策工作者。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咨政决策工作队伍的通知》(渝教策函〔2023〕11号)要求,首届受聘的78名教育咨政决策骨干工作者和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聘期至2025年8月自动终止,如申请续聘需重新推荐。
二、主要职责
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要准确把握国内国际教育、人口结构变化、科技创新、社会变革等大形势,加强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教育政策研究,竭力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咨政建言。
(一)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精准把握重庆教育实情。
(二)提升能力。自觉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题培训,提升理论涵养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力、增强履职力。
(三)强化研究。围绕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教育改革发展所涉新领域新赛道和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每半年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的咨政决策建议,并完成市教委布置的其他咨政任务。
三、激励机制
(一)市教委为遴选确定的全市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颁发聘任证书,聘期2年。
(二)采取理论辅导、专家授课、座谈交流、外出研修等多种途径,提升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驾驭能力。
(三)遴选优秀咨政决策建议报送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领导同志。
(四)咨政决策建议被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采用的,将出具采用证明,采用情况纳入事业单位人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人员前,须征得本人同意。各单位可根据条件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的可不予推荐。
请于4月18日(星期五)12: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本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kyccgk@ccibe.edu.cn,并在邮箱主题注明“单位+咨政决策工作者”。
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023-64289499。
附件:重庆市第二届教育咨政决策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