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2024-202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
项目立项类别为青年项目,不设选题指南。
项目申报类别:
1.自然科学项目
自然科学项目应聚焦前沿交叉新兴领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重点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物联网、云计算、机器视觉、区块链、核心软件、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人口与健康、生物与农业、现代交通等产业领域开展研究,突出需求导向,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
2.人文社科项目
人文社科项目应聚焦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要问题为研究内容。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项目周期
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三)项目经费
青年项目为无经费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教学单位初审,鼓励教学单位向中青年教师适当倾斜。教辅、机关单位统一报科研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二)主要支持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鼓励各单位建立科研团队集体申报,项目组应吸收具有创新意识、科研能力的学生参研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相关说明:
1.项目选题应契合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科技自立、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
2.项目选题要注重应用型科研与协同创新,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产学研结合或国家和地方急需发展的研究领域给予重点倾斜,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3.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用性,要有可持续研究的价值。
4.项目负责人应是本校在职教职工,项目组成员应专业相关、结构合理,成员要切实参与项目的申报、研究过程。
5.科研项目结项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成果奖励、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结项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2024-2025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项目:XX项目(项目编号)”。
6.项目负责人当年申请校级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校级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申报:
(1)申请人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或以前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未按要求结题验收。
(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社科项目中已获得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市级、区县级科研项目,不得进行多头申报。
(4)教改项目不能作为科研项目进行申报。
(5)不属于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6)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1.请各单位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24:00前,组织申报者登陆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中新版“科研系统”,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请各单位管理员根据学院的评审情况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现场提交
各单位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并提交纸质的《项目申报书》2份,纸质件需所在单位签章。请于2025年4月30日17:00前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到科研处(A校区2510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联系人及电话:龚祖同、陈钦钰,17726430883、17764217940。
附件:
2024-202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